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下学期组织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11-2012学年下学期组织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实际,落实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1-2012学年下学期组织工作计划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2012学年下学期组织工作计划
根据学院党委工作部署,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推进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特制订此计划。
一、学习教育
1、突出抓好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全面落实。
2、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
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真善美。
4、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四群”教育及“三深入”活动,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主题,激励师生党员爱岗敬业、求实奉献。
5、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为重点,稳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6.结合庆祝建党九十一周年,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馆、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以丰富的活动内容、创新的活动方式、良好的活动效果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内思想教育。
7、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8、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典型,争当先进。
二、组织工作
(一)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党校第二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于
(二) 发展党员工作
1、发展计划:
2011年下半年已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已将名单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的学生。发展重点在大二、大三年级。
2、工作进度:
(1)2012年3月31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2012年上半年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名册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2)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2012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并将新发展党员的档案及《接收预备党员情况一览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以便安排谈话和后续工作,要求提前通知学生谈话期间无特殊情况不要离开学校。
(3)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2012年上半年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能否按期转正的各项考察、审批工作,将党员档案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一览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4)2012年5月20日前,将2012年半年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入党申请名册,统一填写《云南师范大学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情况统计表》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入党申请人名册,只上报2012年上半年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名单。(《统计表》在党务工作群上自行下载)
(5)
(6)
3、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2)按照学院党委发展党员的工作进度开展工作,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相关材料,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化。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专人与新党员谈话,确定预备党员联系人,做好新发展党员预备期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
(4)继续做好正式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
1、 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
(1) 预备党员:2012年上半年预备期考察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预备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于
(2) 入党积极分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继续教育的衔接工作,及时将大学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及党校培训班学员鉴定表等相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以便接收单位对其进行继续培养和教育。各基层组织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于
2、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集中进行一次毕业生党员离校专题组织生活会。内容包括:(1)党性教育。使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在毕业生文明离校、创业就业过程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组织关系转移教育。对毕业生党员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相关统计上报
各基层党组织按党委组织部的要求于2012年6月1日前将收集、填写和上报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的相关信息,认真核对上报《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相关事宜详见《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说明》。(《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说明》和《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在党务工作群共享内自行下载)。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按照中组部、省委高校工委的相关规定,毕业生党员不保留组织关系在学校。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的有效期一律为90天,党费统一交至2012年6月。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毕业生党员个人亲自领取并携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学院党委组织部起草了《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请毕业生党员认真阅读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三、支委培训
1、参加人员:基层党组织组织委员及党员骨干。
2、培训内容:业务培训,发展党员的流程、入党相关材料的填写、审核等内容。
3、培训时间:
4、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党费收缴
1、缴费基数:教职工党员,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计算基数;学生党员按2011年下半年缴费标准缴纳。
2、缴费比例: 教职工党员缴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教职工党员缴费基数在党务工作群共享内自行下载)
3、收缴对象:2012年4月以前发展的学生党员,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教职工党员。
4、收缴方式: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
5、上缴时间:
6:其他:上报党费报表及党员交纳党费名册(在党务工作QQ群共享内统一下载)。
五、本通知所涉及的上报材料,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上报。纸质版直接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报送地址:ysdwldb@126.com。
六、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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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下学期组织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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