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建2016年昆明市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昆办发〔2016〕14号)和昆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命名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村、市级文明社区和市级文明小城镇的通知》(昆文明办〔2016〕9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研究决定,我院申报创建2016年昆明市文明单位。为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和实施,现将创建2016年昆明市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意见印发。请各学院、部门认真执行并落实具体工作。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建2016年昆明市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2.昆明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含责任单位分工)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附件1: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创建2016年昆明市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创建2016年昆明市文明单位工作(以下简称市级文明单位)的有效实施和推进,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到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升全院师生院整体素质和学院整体形象为目标,营造“创建”氛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学院未来二十年远景发展目标。
二、创建目标
把“三忠于三热爱”贯穿教育全过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整合校内外资源,优化内部管理,走内涵发展道路,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为实现学院“十三五”规划而努力奋斗。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统一在学院校园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完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安排。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是学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部门应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本着学习文明、理解文明、践行文明、创建文明、共享文明的“创建”思路,坚持统筹与分工负责、“创建”与带动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推进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四、创建内容、措施及步骤
(一)创建内容
1.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建设好(含理论学习、核心价值观建设、领导重视、机制建设)。
2.志愿服务好(含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
3.文明道德风尚好(含道德讲坛建设、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文明风尚传播)。
4.文化体育好(含学习型单位建设、“我们的节日”活动、文化体育活动)。
5.公共环境好(含优美环境建设、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无邪教活动、无“黄赌毒”丑恶现象)。
6.示范作用好(含优质服务状况、参与帮扶共建)。
(二)创建措施
1. 思想发动。做好全院师生员工主动并积极参与创建市级文明工作的思想发动,提高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氛围营造。积极营造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氛围,包括政治氛围和文化氛围,扩大全院广大师生员工对创建工作知晓度。
3.提升形象。深化对广大师生员工文明素质的提升,树立学院对外文明形象,助推创建工作。
4.美化环境。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深化对校园环境的美化,以干净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促进创建工作。
(三)创建步骤
第一、工作启动阶段—2016年3月。3月17日由党委办公室向属地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党工委提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申请,并于2016年3月28日参加市文明办组织的创建申报工作培训。
第二、工作部署和申报报告撰写、上报阶段—2016年4月。4月7日学院校园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创建工作思想发动、明确了创建工作目标并进行了任务分工。会后由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和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形成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党政联发形式下发;校园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的各职能部门根据创建工作任务分工,对照“测评体系”在4月15日前完成牵头部分的申报报告材料撰写并提交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形成学院申报报告在4月20日前上报属地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党工委。
第三、迎检准备工作阶段—2016年4月~5月。
1.思想发动。即日起由各学院、部门做好对本单位师生员工主动、积极参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思想发动工作,做到人人知晓。
2.氛围营造。即日起由党委宣传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做好创建工作的氛围营造。统一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内容(24字)卡片发放至全体师生员工,便于帮助背诵和默写。
3.台账资料准备。即日起至
4.实地检查准备工作。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实地检查工作将于5月内进行。即日起由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校园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的各职能部门提前按市文明办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实地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从思想上应高度重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深刻把握“创建”的意义和作用,准确解读“测评体系”,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创建”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测评体系”及4月7日学院专项“创建”工作会要求,做好材料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工作。
(三)请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步骤的规定时间和格式将申报报告材料和台账资料上报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文晓晓
联系电话:0871-65817447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昆明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操作手册)
2016年3月
说 明
一、昆明市文明单位是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职责,群众满意,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在全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二、根据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置6个测评类别、17个测评项目,满分为100分,分布在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建设(含理论学习、核心价值观建设、领导重视、机制建设)、志愿服务(含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明道德风尚(含道德讲坛建设、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含学习型单位建设、“我们的节日”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公共环境(含优美环境建设、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无邪教活动、无“黄赌毒”丑恶现象)、示范作用(含优质服务状况、参与帮扶共建)之中。
三、数据采集主要使用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三种方法。
四、材料审核一律使用电子文档。
五、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1.对中央、省、市安排的重点创建工作不落实;
2.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
3.员工发生刑事案件;
4.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
5.有“黄、赌、毒”或非法宗教案件;
6.单位员工违反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测评 类别 |
测评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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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建设好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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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 重点工作 (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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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理论学习(2分); 2)开展各级文明委部署工作(2分);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2分); 4)主题学习实践活动(2分); 5)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乡规民约(3分); 6)随机抽取50%的干部职工默写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业)在干部中进行,合格率达100%(2分); 7)制作永久固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牌(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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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班子理论学习 要求:1. 提供单位党委(组)中心组学习规范性文件(有学习计划、要求、措施); 2.提供学习内容目录(有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四个全面、五大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3.提供中心组学习记录; 4.提供图片3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2)开展各级文明委部署工作 要求:1.提供单位组织开展各级文明委安排部署创建工作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2.提供单位支持参与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3.提供相关图片2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要求:提供上级纪检部门出具证明。 4)主题学习实践活动 要求:1.提供单位安排部署主题学习实践活动规范性文件(有学习计划、要求、措施); 2.提供党委安排的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3.提供5张图片(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5)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岗位规范或行为守则、乡规民约 要求:提供相关规范性样本。 7)制作永久固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牌 要求:临街单位要在屋顶或墙面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固化宣传标语,未临街单位要在大门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
1)2)3) 4) 7):党办、宣传部、纪检办、马列部 5): 人事处 6): 工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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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类别 |
测评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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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教育核心价值观建设好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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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 领导重视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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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专门召开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动员大会,主要领导讲话(1分); 2)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和党课(1分); 3)主要领导在布置工作、年终总结及重大会议上布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分); 4) 党委(组、支部)专题研究单位内部精神文明建设,有会议记录(1分)。 |
1)单位专门召开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动员大会,主要领导讲话 要求:1. 提供会议方案、通知; 2.提供领导讲话; 3.提供图片2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2)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和党课 要求:1.提供单位领导在本单位、基层开展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和党课活动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2.提供5张图片(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主要领导在布置工作、年终总结及重大会议上布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要求:1.提供本单位的年度计划、总结(用红笔划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容); 2.提供每年一次会议记录图片资料(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4) 党委(组、支部)专题研究单位内部精神文明建设,有会议记录 要求:提供相关记录。 |
材料审核 |
党办、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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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3 机制建设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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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健全的创建领导机制,成立创建领导工作小组,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1分); 2)有明确的创建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1分); 3)注重对文明创建的投入并逐年递增,创建活动经费有保障(1分)。 |
1)有健全的创建领导机制,成立创建领导工作小组,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要求:1.提供单位建立健全领导机制的规范文件; 2.有参与和支持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内容。 2)有明确的创建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要求:1.提供本单位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名单及任务分解; 2.落实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3)注重对文明创建的投入并逐年递增,创建活动经费有保障 要求:1.提供创建经费投入开支情况说明(600字以内); 2.投入具体金额发票。 |
材料审核 |
1)2): 党办、校办
3)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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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类别 |
测评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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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 服务好 (10分) |
I-4 学雷锋活动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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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关心员工工作作为学习雷锋精神的重要内容(1分); 2)有体现雷锋精神的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生活,把人文关怀内容纳入管理之中(2分)。 |
1)把关心员工工作作为学习雷锋精神的重要内容 要求:提供为员工工作提供便利,说明届期内员工岗位变动情况,工作环境投入改善情况的说明报告(800字以内)。 2)有体现雷锋精神的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生活,把人文关怀内容纳入管理之中 要求:提供单位关心员工生活的具体举措,子女就业、上学,员工生活改善,职工定期体检制度情况记录等情况的说明报告(800字以内)。 |
1)材料审核 2)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人事处 后勤处 学工部 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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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 志愿服务活动 (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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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有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总人数比例≥30%,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30小时(2分); 2)每年开展志愿者专题培训1次以上(1分); 3)每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次以上,在“3.5”“12.5”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2分); 4)开展优秀志愿者的评选表彰(1分); 5)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给予回馈(1分)。 |
1)单位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要求:1.提供各类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名单; 2.提供注册志愿者占总人数的比例的情况和每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情况(说明报告800字以内)。 2)每年开展志愿者专题培训1次以上 要求: 提供培训志愿者的方案、培训教材、培训现场实景图片(3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每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次以上,在“3.5”“12.5”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 要求:1.提供志愿服务活动记录; 2. 活动现场图片3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 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800字以内)。 4)开展优秀志愿者的评选表彰 要求:1. 提供单位表彰先进规范性文件; 2. 提供组织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的情况(说明报告800字以内)。 5)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给予回馈 要求:提供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情况(说明报告800字以内)。 |
1)、3)、4)、5)材料审核 2)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组织部 学工部 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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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类别 |
测评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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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道德风尚好 (20分) |
I-6 道德培育活动 (5分) |
1)道德讲堂建设(2分); 2)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培育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2分); 3)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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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德讲堂建设 要求:1.按照标准设置道德讲堂; 2.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每年开展4次以上活动。提供活动的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3.提供活动图片4-6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2)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培育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 要求:1.在本单位显著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 2.要求提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教育活动和设立善行义举榜的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3. 提供活动图片3-5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要求:1.每年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不少于一次,提供活动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2.有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和氛围营造; 3. 提供活动图片3-5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宣传部 马列部 学工部 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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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 文明有礼培育 (4分) |
1)有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1分); 2)有诚信守法宣传教育方案(1分); 3)有员工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1分); 4)有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1分)。 |
1)有文明有礼培育实施方案 要求:1. 提供单位开展文明旅游教育方案(或计划); 2.提供组织文明旅游学习教育(或活动)图片2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提供文字说明(800字以内)。 2)有诚信守法宣传教育方案 要求:1. 提供单位组织开展诚信守法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要有制度、规定); 2.提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图片2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提供文字说明(800字以内)。 3)有员工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 要求:单位要悬挂、摆放有文明讲礼提示牌、提示语。 4)有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要求:1. 提供单位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要有制度、规定、评比活动内容); 2.提供开展活动图片3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提供文字说明(800字以内). |
1)、2)、3)材料审核 4)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实地考察 |
1)2) 4): 党办、校办 3)人事处、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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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类别 |
测评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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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道德风尚好 (20分) |
I-8 文明餐桌活动 (2分) |
1)有勤俭节约制度规定(1分); 2)开展教育活动,传播“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理念(1分) |
1)有勤俭节约制度规定 要求:1. 提供单位关于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 2.单位要有节俭养德宣传内容; 3.有食堂的单位每个餐桌上都有勤俭节约提示,社区、街道、乡镇要随机辖区餐馆实地考察。 2)开展教育活动,传播“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理念 要求:1. 提供活动图片2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2. 提供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教育活动的文明说明(800字以内) |
1)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2)材料审核 |
后勤处 学工部 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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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9 网络文明传播 (9分) |
1)有专人负责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有3人以上的网络文明志愿者小组。(1分): 2)有专门的网络文明博客、微博账号,每月发表(转发)博文5篇以上,微博50条以上,(2分) 3)每月报送时政热点和精神文明建设热点原创评论2篇以上(4分): 4)按照中国文明网要求,每月发布工作提示,完成工作任务(1分); 5)加强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管理,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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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专人负责网络文明传播工作,有3人以上的网络文明志愿者小组。 要求:提供网络文明志愿者小组名单,负责人名单。 2)有专门的网络文明博客、微博账号,每月发表(转发)博文5篇以上,微博50条以上 要求:提供账号,进行网络调查。 3)每月报送时政热点和精神文明建设热点原创评论2篇以上 要求:提供每月报送2篇以上网络评论文章样稿(每篇1000字以上,报送邮箱:km_wenming2015@126.com)。 4)按照中国文明网要求,每月发布工作提示,完成工作任务 要求:提供有工作计划或工作提示。 5)加强网络文明志愿者工作管理,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要求:提供网络文明志愿者管理办法,每年进行考核奖惩激励的情况(说明报告800字以内); |
1)、3)、5)材料审核 2)、4)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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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体育好 (13分 |
I-10 学习型单位 建设(5分) |
1)有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的方案(1分); 2)有读书学习情况考核办法,有读书学习交流活动(2分)。 3)有促进个人文化修养和业务技能提高的必读书目(2分); |
1)有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的方案 要求:1.提供单位关于开展读书学习活动的年度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 2)有读书学习情况考核办法,有读书学习交流活动 要求:1.提供单位建立干部职工学习考核制度规范性文件; 2.单位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的情况说明(500字以内)。 3. 提供开展活动图片3-5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有促进个人文化修养和业务技能提高的必读书目 要求:1.提供学习书目、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学习记录; 2.组织学习活动记录。 |
材料审核 |
工会 人事处 教务处 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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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类别 |
测评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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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体育好 (13分 |
I-11 “我们的 节日”活动 (4分) |
1)有活动实施方案(1分); 2)有节日文化、民俗活动(2分); 3)有节日环境布置(1分)。 |
1)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都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要求:提供单位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2)开展节日文化活动图片、简报; 要求:提供活动图片8张(每个节日2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组织诗会、讲座或观看专题片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组织参与庙会灯会、娱乐竞技、祭祀先烈、民间社火等传统节日民俗活动 要求:提供单位利用节日、节点开展宏扬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文明说明(800字以内) |
材料审核 |
工会 团委 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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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2 文化体育活动 (4分) |
1)有活动实施方案(1分); 2)有能够满足员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1分); 3)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1分); 4)培养一批文体活动骨干力量,指导和组织文体活动。(1分)。 |
1)年度活动实施方案; 要求:提供单位规范性文件。 2)有能够满足员工文化体育活动需求的场所实地考察; 要求:实地考察。 3)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要求:1. 提供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2.提供图片3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4)培养一批文体活动骨干力量,指导和组织文体活动。 要求: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
1)、3)、4)材料审核 2)实地考察 |
工会 团委 学工部 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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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类别 |
测评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公共 环境好 (12分) |
I-13 优美环境建设 (4分) |
1)制作遵德守礼提示牌(2分); 2)有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环境建设效果良好(1分); 3)环境污染控制达到国家标准(当地环保部门出具证明)(1分)。 |
1)单位内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2)有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环境建设效果良好。 要求:提供单位环境建设说明(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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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地考察 2)、3)材料审核 |
后勤处 学工部 |
1-14 环境面貌整洁优美 (6分) |
1) 工作场所内外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窗明几净、灯光明亮,禁烟区内无吸烟者,厕所整洁、无异味,停车有序(2分); 2) 因地制宜环境绿化、美化、教育化(2分); 3) 工作场所内服务设施、服务标志齐全规范,物品摆放或商品陈列整齐、门前三包落实到位(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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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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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后勤处 保卫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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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无邪教活动 无“黄、赌、毒”丑恶现象 (2分) |
1) 无邪教活动(属地“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证明)(1分); 2) 无“黄、赌、毒”丑恶现象(属地派出所出具证明)(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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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查阅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不予推荐。 |
材料审核 |
保卫处 |
测评 类别 |
测评项目 |
测 评 内 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单位 |
示范 作用好 (15分) |
I-16 优质服务状况 (9分) |
1)有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1分); 2)有优质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1分); 3)有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3分); 4)根据单位实际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2分); 5)对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奖励(2分)。 |
1)有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要求:1.提供单位关于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2)有优质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 要求:实地考察。 3)有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 要求:设置单位管理措施规范,设置醒目。 4)根据单位实际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 要求:1.提供加强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建设,党政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事业单位和窗口行业开展“诚信服务、礼貌待人”活动,企业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提供说明报告(800字以内); 2.提供活动图片3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5)对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奖励 要求:1. 提供表彰文件; 2.提供会议记录; 3.提供每年进行考核表彰的情况(说明报告8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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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材料审核 2)实地考察 |
各行政 职能部门 |
Ⅰ-17 参与帮扶共建 (6分) |
1) 有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方案(1分); 2) 有参与各种形式帮扶共建的具体活动(2分); 3) 有一定数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2分); 4) 积极开展扶贫济困行动(1分)。 |
1) 有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方案 要求:提供单位城乡共建活动的方案和措施。 2) 有参与各种形式帮扶共建的具体活动 要求:1.提供单位与农村、社区的长期结对帮扶的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2.提供活动图片5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3)有一定数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 要求:提供投入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情况说明(600字以内)。 4)积极开展扶贫济困行动 要求:1.提供开展救灾捐助行动情况说明(800字以内); 2. 提供活动图片3张(注明时间、地点、内容)。 |
1)、3)、4)材料审核 2)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工会 团委 学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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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指标(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
创建工作得到表彰 |
考评前2年,获得中央文明委表彰的加2分,省文明委表彰的加1分,市文明委表彰的加0.5分。 |
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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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有关部委省、市荣誉称号 |
考评前2年,获得国家部委表彰的加2分,省级表彰的加1分,市委、政府表彰的加0.5分,各种非官方组织、协会荣誉不能加分。 |
党办、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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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创新 |
参加国家、省、市活动,现场进行经验交流的加分不超过同级部门表彰加分。 |
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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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联系本单位实际,主题突出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具体事例),加分不超过同级文明委表彰加分。 |
党办、学工处 |
备注:
1.需提供2014到2016年5月的相关材料和数据;
2.评分标准:A,100%;B,66%;C,33%,C#为0分;
3.有不得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情形的,不得推荐为考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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